
为帮助一位深度昏迷的老人取出“救命钱”,一个“临时法庭”在重症监护室外设立。从延庆法院收案到宣判,整个过程仅用时4天,解决了老人的燃眉之急。
家住延庆区的刘老先生突发疾病,陷入深度昏迷,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救治。他的老伴儿张阿姨因无法通过人脸识别从刘老先生名下的银行卡中取出存款,向延庆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认定刘老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担任监护人。
承办法官郑东梅在查阅卷宗并与张阿姨取得联系后了解到,刘老先生已在ICU治疗一个多星期,后续治疗仍需很长时间,每日花费上万元。家庭积蓄都在刘老先生卡内,但他处于昏迷状态,无法完成银行要求的人脸识别验证,张阿姨也不知道密码,导致存款无法取出用于治疗。
按照常规程序,此类案件需进行司法鉴定,耗时可能长达一两个月。考虑到这可能让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法官郑东梅决定采取更高效的方式。在与医院沟通后,庭审于5月26日在病区办公室临时设立的“法庭”内进行。
开庭前,郑东梅带领审判团队前往重症监护室实地查看刘老先生状况。主治医生确认,刘老先生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毫无反应。法官认为,医生的诊断意见为认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提供了关键的医学依据。
庭审中,法官听取了张阿姨的陈述、申请理由及其女儿的意见,并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整个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刘老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张阿姨为其监护人。判决书详细记录了法官实地查看、向医生核实病情的过程。郑东梅表示,即便是一场特殊的庭审,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也绝不能打折扣。
张阿姨对此结果感激不已,表示老伴儿的后续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郑东梅也叮嘱她,作为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妥善管理并记录每一笔用于治疗的支出。
对于为何不走耗时更长的司法鉴定程序,郑东梅解释称,刘老先生深度昏迷的事实有完整的病历资料、主治医生的诊断意见以及法官实地查看的记录作为证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她认为,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拘泥于形式而让当事人长时间等待,是对司法效率和司法为民理念的背离。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适用法律的人应当有温度。
久联优配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